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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学术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24  作者: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东莞理工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要求,校学术委员会实行年度报告制,对校学术委员会的运行及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总结。

  一、强化制度,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体系

  1.按照《东莞理工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依法依规处理学术事务,是学术委员会始终遵守的原则。凡重要事项,均由全体委员会议审议。

  2.秘书处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成熟,保障了学术委员会工作的有序进行。

  3.2020年度的重点工作是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完成基层学术组织体系建设完成校学术委员会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科技发展委员会、学术道德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委员会5个专门委员会组建工作,推动各学术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履行工作职责第五届校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及基层学术组织的建设是2020年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而组织体系的建立则为学术委员会处理学术事物提供了重要依据和保障。

  4.加强二级学院学术组织机构设置和运行。规范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基层学术组织建设,指导并完成学位评定委员会基层学术组织组建工作批准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二级教学机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名单,同意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等13个二级组织机构135位委员名单。健全完善学术组织章程,进一步修订出台东莞理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明确学术组织议事规则。

   二、依法履行职责,依章开展工作,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受疫情原因影响,2020年学术委员会召开全委会会议1次,通过会议评审和通讯评议的方式审议、评定131议题。

  1.参与学位点申报、学科评估等学科建设工作。

  2.国家教学名师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珠江学者等多项人才培养选拔计划进行了审议推荐。

   3.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事项上的重要作用,通过召开全体会议组织现场答辩、讨论、审议等环节,推荐校级重点学科16个,一级学科带头人13名。

  4.履行审议、评议以及咨询职责,完成了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推荐立项、省级重点实验室成员管理、校级科研奖励、校级科研机构组建、学校重点学科及学科带头人遴选、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等16批次评审工作

 5.审议2019年度东莞理工学院科研奖励相关事宜。

  6.委员们能够恪尽职守,义务奉献,处理学术事务的能力有明显提高。

  以上简要报告了2020年度工作。

  在新时代下,学术委员会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不忘成立之初心,牢记时代之使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行使学术权力,在学校工作的整体布局中,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学术管理制度和规范,推进学术管理体制、机制的协同创新,努力在学科专业建设、学术评价体系、师资队伍建设和学风建设等学术事务上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

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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